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品目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区域历下区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7:25首次公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历下区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7:2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5日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仕强
项目联系电话0531-86463506/13345100828
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文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1-81778297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商业街中区五区七号楼I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沈老师 133451008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ZZ-2025-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更正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服务有效期满,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对服务单位续约,续签最多不超过1年。

2、原付款条件:每季度结束后,根据实际发生的车辆租赁情况,据实结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因延期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期的不属于违约。更正为:签订合同后,乙方交付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因延期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期的不属于违约。

3、说明: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文路15号        

联系方式:0531-81778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众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商业街中区五区七号楼I05            

联系方式:沈老师 13345100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仕强

电 话:  0531-86463506/133451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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