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2025年度干部职工体检项目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裕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21:0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信政(组长)、潘康月、陈士波(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杰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587866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1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齐女士 0311-89917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冀鲁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仓裕路联创壹号B座25楼25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杰娟 0311-85878666 | ||
附件: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2025年度干部职工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版).pdf | ||
附件2 | 一包:第二十二条规定.jpg | ||
附件3 | 二包:第二十二条规定.jpg | ||
附件4 | 三包:第二十二条规定.jpg | ||
附件5 | 四包:第二十二条规定.jpg | ||
附件6 | 四包: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
附件7 | 一包: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HBJLA-2025-0408(招标文件编号:HBJLA-2025-040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2025年度干部职工体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平衡裕华门诊部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83号盛典商务负1楼、1楼、3楼、4楼
中标(成交)金额:0.156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绿岛门诊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大街9号中泰大厦四楼
中标(成交)金额:0.156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长城中西医结合体检中心(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时代方舟C座四层、C-501
中标(成交)金额:0.155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普尔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大厦三层、负三328-332
中标(成交)金额:0.153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石家庄平衡裕华门诊部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2025年度干部职工体检项目一包 | 心脑血管筛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套餐表。每包具体人数按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 | 合格,符合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对健康体检的相关管理规定。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石家庄绿岛门诊部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2025年度干部职工体检项目二包 | 癌症筛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套餐表。每包具体人数按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 | 合格,符合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对健康体检的相关管理规定。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石家庄长城中西医结合体检中心(普通合伙)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2025年度干部职工体检项目三包 | 内窥镜筛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套餐表。每包具体人数按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 | 合格,符合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对健康体检的相关管理规定。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石家庄普尔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2025年度干部职工体检项目四包 | 全面体检筛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套餐表。每包具体人数按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 自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6月30日止 | 合格,符合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对健康体检的相关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信政(组长)、潘康月、陈士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元) | 评审总得分 |
一包 | 石家庄平衡裕华门诊部 | 1560.00元/每人 | 85.00 |
二包 | 石家庄绿岛门诊部有限公司 | 1560.00元/每人 | 87.00 |
三包 | 石家庄长城中西医结合体检中心(普通合伙) | 1550.00元/每人 | 88.26 |
四包 | 石家庄普尔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 1538.00元/每人 | 87.0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105号
联系方式:齐女士 0311-89917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冀鲁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仓裕路联创壹号B座25楼2505
联系方式:蒋杰娟 0311-8587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杰娟
电 话: 0311-85878666